秀眉大眼的冠 秀眉大眼的冠
目前进出口佣金在国际收支统计中归类为服务贸易项下的“其他商业服务”。既然属于服务贸易,就应当适用《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》及其实施细则。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的第三条规定,境内机构支付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,是无需办理和提交《备案表》的。
由于企业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、合法的交易背景。因此如果进出口贸易的中介行为发生在境内,则境内机构向境外支付进出口贸易佣金,是需要办理和提交《备案表》的。
在处理业务时,可以参考《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等法律法规。
2018-11-16 07:47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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